德国下萨克森州的数据监管机构对一家本地笔记本电脑零售商处以高达1040万欧元(1250万美元)的罚款,原因是该公司在过去两年中一直在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对员工进行视频监控。
这是罚款最多的一笔罚款根据2018年《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不仅在德国实施,而且在整个欧洲实施。
接收者是便笺簿billiger.deAG(作为NBB开展业务),一家在线电子商务门户和零售连锁店,专门销售笔记本电脑和其他IT用品。
国家数据保护专员(LfD)下萨克森州的一位官员说,该公司两年前在仓库、销售室和公共工作区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目的是防止和调查盗窃和跟踪产品移动。
官员说,视频监控系统一直处于活动状态,录音保存的时间多达20分钟在公司的数据库中保存了60天。
但当零售商认为它运行的是一个平庸的视频监控解决方案时,德国和世界各地的许多其他企业都发现了这一点,德国数据监管机构认为这是对德国工人权利的严重侵犯。
“我们正在处理公司的一个严重的视频监控案件,“巴巴拉·蒂尔(Barbara Thiel),下萨克森LfD的负责人,在本月早些时候的一份新闻稿中,
“公司必须明白,在这种密集的视频监控下,他们大规模地侵犯了员工的权利”
德国数据监管机构认为,员工不必因为雇主的要求而放弃隐私权“如果是这样的话,公司可以无限期地扩大监视范围,”蒂尔说。“德国官员声称,只有当雇主对某些雇员有正当的怀疑时,视频监视才不会被用作预防犯罪的“威慑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在嫌疑得到确认之前,可以对员工进行有限时间的监控,而不是连续几年进行监控。
“视频监控是对个人权利的一种特别严重的侵犯,因为从理论上讲,可以观察和分析一个人的整个行为,“蒂尔说。
LfD负责人说,由于持续的视频监控,员工们承受着持续的压力和压力,为了避免因自己的行为而受到批评,他们的行为尽量不引人注目。
此外,德国数据监管机构表示,NBB在未经客户知情或同意的情况下,在其销售室测试设备时也对客户进行了记录,这是另一个重大的隐私侵犯行为。
LfD官员表示,他们对这家零售商的持续视频监控行为进行了罚款,因为这些行为没有法律依据,理由是上述原因,但也有其他原因公司未能实施其他阻止盗窃的方法,例如,对离开办公场所的客户和员工进行随机行李检查。
“任何时候都不是专门监控员工行为或表现的视频系统。“它甚至在技术上都没有配备,”Hellmold说。
NBB首席执行官指控LfD下萨克森州办公室行为不端。他辩称,在为期三年的调查期间,官员们没有访问该局的办公场所,而NBB此前应该局的要求对其视频监控系统进行了调整,以符合要求。
此外,Hellmold称罚款与公司规模不成比例,并表示他们计划上诉。“当局在没有充分调查此事的情况下处以超过1000万欧元的罚款,这是荒谬的。很显然,这里的例子是以我们公司为代价的,”他说。
这是同一个LfD办公室对一家公司的视频监控员工处以的第二笔罚款。总部设在汉堡的数据监管机构此前被罚款的时尚零售连锁店H&;去年10月,3530万欧元(4260万美元)因类似的违法行为,将员工置于持续的视频监控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