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仍然对澳大利亚即将出台的媒体讨价还价法感到不满,再次向澳大利亚政府表示,它认为目前起草的这项授权不公平、不可行https://www.zdnet.com/article/google-labels-australias-news-media-barcing-code-as-unfairy/“>与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自8月起https://www.zdnet.com/article/google-and-facebook-to-bargain-with-aussie-news-outlets-for-fair-payment-terms/“>新闻媒体谈判代码。谷歌此前称该代码“不公平”,同时也表示该代码将“澳大利亚人的搜索方式置于危险之中”,将导致“谷歌搜索和YouTube”体验“大大恶化”,而且“忽视了谷歌给新闻发布者提供的真实价值,并对大量不合理的要求敞开大门。”,谷歌在a博客文章“草案的仲裁模型只关注交易的一方……这让新闻业务自由了在数字平台无法有效应对的情况下,做出极端的索赔,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不公平的结果。
“在澳大利亚或世界各地,没有任何企业可以接受这种极端和不合理的设置。”
该准则目前采用了一种基于谈判、调解和仲裁的模式,其目的是促进“双方之间真正的商业谈判,允许商业谈判的结果适合澳大利亚新闻媒体企业使用的不同商业模式”。
ACCC认为,该准则对于解决澳大利亚新闻媒体企业和主要数字平台之间的根本性谈判能力不平衡是必要的,例如Facebook和Google。
另请参见:劳动逻辑:报纸搞砸了在线分类广告,因此科技巨头应该付费。
谷歌补充说,代码应该保留一个出版商免费的系统决定他们的内容是否可以在谷歌搜索或谷歌新闻中找到,而不是强制要求谷歌包括新闻内容的片段和链接,并为这些信息出现在搜索结果中支付费用。
“澳大利亚没有其他行为准则强迫一家公司向另一家公司提供服务,并为他们从中受益的服务支付报酬,
”但这不仅是史无前例的,而且还会破坏建立在搜索结果中的链接、片段的基础上的自由开放互联网的原则以及在未经事先许可的情况下在网站之间链接的能力。“
虽然谷歌表示支持一种代码,但它一直坚称,当前的迭代是不考虑其需求的。这家搜索巨头希望得到一个最终版本的准则,其中包括基于可比交易的标准仲裁,“而不是极端和不寻常的‘棒球仲裁’模式”,以及包括谷歌和新闻业务之间的商业协议。
“随着最终确定代码的工作继续进行,我们将继续为谷歌表示,这种方法并非建立在前所未有的安排之上,而是建立在出版商和数字平台之间的公平、可行的代码和互利的商业讨论之上,
“澳大利亚作为一个强大的数字经济体的未来取决于它。”,ACCC主席罗德·西姆斯说谷歌和Facebook显然拥有市场力量,并表示“数字平台继续拒绝拥有市场力量,而其他人都认为这是非常不寻常的很明显,“
”此外,他们对待新闻媒体业务的“要么接受要么放弃”的态度正在损害新闻业,在我看来,这对我们的社会至关重要。
“我们要清楚,这不是熊彼特式的创造性破坏。我们现在的情况可不像汽车代替马车。数字平台不产生新闻;相反,它们是传播观点和信息的工具,而这些信息和信息将更加贫穷,包括数字平台,缺乏专业记者的内容。“
Sims说,媒体谈判准则是针对特定市场力量问题量身定制解决方案的一个很好的例子。